咸若
《书.皋陶谟》:“皋陶曰:‘都!在知人,在安民。’禹曰:‘吁!咸若时,惟帝其难之。’”后因以“咸若”颂帝王的教化,谓万物皆能顺其性,应其时,得其宜。唐 李邕《春赋》:“律何谷而不暄,光何容而不灼。植也知归,动焉咸若。”宋 沈遘《三司狱空道场功德疏右语》:“伏以至仁当天,品物咸若。”
《书.皋陶谟》:“皋陶曰:‘都!在知人,在安民。’禹曰:‘吁!咸若时,惟帝其难之。’”后因以“咸若”颂帝王的教化,谓万物皆能顺其性,应其时,得其宜。唐 李邕《春赋》:“律何谷而不暄,光何容而不灼。植也知归,动焉咸若。”宋 沈遘《三司狱空道场功德疏右语》:“伏以至仁当天,品物咸若。”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宫令,正八品;宫丞,正九品。
见〔盗憎主人,民恶其上〕。
明广州府南海人,字稚大。嘉靖二年进士。授仁和知县,嘉靖二十六年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,被劾罢。有《三洲稿》。
钱仪吉(1783—185O)初名逵吉,后改仪吉,字蔼人,号衍石、新梧、星湖,浙江嘉兴人。嘉庆十三年进士,改庶吉士,历官工科给事中。因事罢职,先后主讲粤东学海堂、河南大梁书院以终。仪吉幼嗜学,工诗文,与其从弟泰吉(号警石)有“钱氏二石”之目。治经考史,纂述繁富,辑有
《汉书.惠帝纪》:“(四年)三日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;除挟书律。”东汉.应邵注:“挟,藏也。”三国魏.张晏注:“秦律,敢有挟书者族。” 挟书,藏书。秦始皇时曾颁布惩治私藏除医药、卜筮、种树以外的书籍的法律,至汉文帝时始废除。后用为典实。 唐.
又作许浦镇。南宋置,属常熟县。即今江苏常熟市东北七十里浒浦镇。
读音:Cì/Tsyh,Tsz【综】 荆有㐸飞,得宝剑于干越,见《洪武正韵》引《荀子》(86)。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㐸姓(427)。
【生卒】:471—479 字仲仪,宋明帝刘彧第十子。后废帝元徽四年(476)封南阳王,后改封随阳王。历郢州、湘州刺史。齐受禅降封午阴县公,谋反被杀。(,参见《南史》) 【刘翙作品 ==>】
苏轼《晁君成诗集引》:“乃者官于杭,杭之新城令晁君君成讳端友者,君子人也。吾与之游三年,知其为君子,而不知其能文与诗,而君亦未尝有一语及此者。其后君既殁于京师,其子补之出君之诗三百六十篇。读之而惊曰:嗟夫,诗之旨虽微,然其美恶高下,犹有可以言传而指见者。至
即今内蒙古阿荣旗西红花梁子镇。1934年为阿荣旗驻地。1941年迁驻那吉屯。